近日獲悉,國土資源部提前單獨對國務院2013年批準的80個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進行提前審批,目前審批工作已圓滿完成。
據介紹,全國有106個城市中心城區(qū)內的新增建設用地需報國務院批準,其他城市用地依法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今年,106個城市中有80個城市提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申請,其余26個城市主要使用存量用地。按照各城市提出的2013年中心城區(q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國務院批準了80個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493.9527公頃,做到應保盡保。
根據現行規(guī)定,報國務院批準城市建設用地一年匯總報批一次。按此報批程序,難以及時滿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需求。國土資源部本著民生優(yōu)先、特事特辦的原則,提前介入,采取單獨組卷的方式加快用地申報和審批。同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由國土資源部安排計劃指標,確保用地需求。
根據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批準后,各城市政府應抓緊向省級政府申報用地實施方案,落實征地補償安置和耕地占補平衡,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同時,省級國土部門將進行嚴格把關,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征地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