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男子劉某因醉駕發(fā)生車禍被判刑,駕照被吊銷。時隔一年,他再次醉駕發(fā)生車禍。目前,劉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6年12月31日晚10時許,交警四大隊接報警稱,在交通大道香江加油站路口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逃逸。
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至現(xiàn)場,經(jīng)詢問,肇事車輛為“海馬”牌轎車,行至該路段時,與前方一輛等紅綠燈的“寶馬”牌越野車追尾,造成兩車嚴重受損。事故發(fā)生后,肇事人駕車逃離。
了解情況后,民警迅速沿著肇事人逃離的方向追趕,在青年路某巷內(nèi)將肇事車輛攔截,司機劉某打開車門時滿臉通紅,渾身散發(fā)著濃濃酒氣,民警現(xiàn)場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時,該男子拒絕配合,只好對其進行抽血檢測。經(jīng)檢測,劉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21.7毫克/100毫升,超出醉駕標準的2倍多,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17年1月12日,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經(jīng)查,劉某此前就有過一次醉駕肇事被刑事處罰的經(jīng)歷。2015年12月20日,劉某醉酒后駕駛該“海馬”轎車,行駛至舜井大道電信十字路口路段時,與一出租車相撞,造成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jīng)抽血檢測鑒定,當時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34.7毫克/100毫升。后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45000元。
沒想到,他還是不吸取教訓,這次醉駕情節(jié)比第一次更加嚴重。
交警在此提醒司機朋友,醉酒駕駛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為了自己和家庭的幸福,切勿冒險酒后駕駛。
(原標題:男子醉駕被判刑時隔一年再次醉駕闖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