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州市交警二大隊一中隊民警行政拘留一名未取得三輪車駕駛證違法行為人。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路,屬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近日,隨州市交警二大隊一中隊民警行政拘留一名未取得三輪車駕駛證違法行為人。
當日上午9時43分,民警在白云湖東堤攔停一輛號牌為鄂SE27**的紅色隆鑫正三輪摩托車檢查,駕駛人廖某(男、38歲),在南郊一家石材市場從事專業(yè)運輸,無法出示駕駛證。經查詢,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交警依法將其所駕車輛扣留,經報市公安局審批,依法給予廖某罰款500元并處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原標題:男子無證駕駛三輪車當事人被隨州交警行政拘留)